劳务派遣起源于欧美,先后在法国、日本、等兴起。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我国对劳务派遣相关的业务也进行严格管制,避免损害劳务工的自身利益和其他的负面影响。因此,《劳动合同法》中已承认了劳务派遣的合法地位和设立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政策。劳务派遣的本质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弹性用工需求,但有些劳务派遣公司在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时却没有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若未申请的单位将会被依法处罚。
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及材料
劳务派遣是有利于用人单位的用人灵活性和对劳务工利益保护和制约性的中介机构服务,在三方利益平衡和双赢的模式下,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工都会选择和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而我国也对劳务派遣作出了约定和保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19号令的规定,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后才可开展业务。而劳务派遣许可证也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入行前置,和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敲门砖。
向许可机构提交材料后,许可机构可当场允许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整改,或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下,许可机构将对材料进行受理和实质内容的审核,并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许可机构必须在20至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书面通知,并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将材料提交给许可机构进行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办理。
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可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许可机构进行审核,若对变更条件和材料不清楚的公司,可直接联系汇域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对劳务派许可证申请变更的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