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自2013年7月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19号令修订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才可开展相关业务。自2014年3月开始执行。
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材料有哪些?
(1)还未经营劳务派遣的新公司(或正在注册的公司)需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去相关部门领取或在官,网上)、已经成立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在注册的公司可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资质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证明或房屋财产证明)、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书等其他材料。
(2)已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还需提交:劳务派遣者情况(包括劳务派遣者人数、签订劳务合同、支付报酬、参加社保和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协议样书、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资料。
(3)分公司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情况书、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劳务派遣公司申请劳务派遣资质时需要的带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前去许可机构领取或在官,网上进行)
2、已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未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需提交部门准予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公司的管理章程、劳务派遣管理章程和财务审计的财务报告。还未从事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可提交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公司的经营场所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若是租赁的场所可提供租赁协议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与开展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设备以及劳务工和工作人员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两份(都需有签字和日期)。
7、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工的报酬、社会、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等,都必须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22号令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那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该怎么办理又该提交哪些资料?
1、还未经营劳务派遣的新公司(或正在注册的公司)需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去相关部门领取或在官,网上)、已经成立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在注册的公司可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资质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证明或房屋财产证明)、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书等其他材料。
2、已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还需提交:劳务派遣者情况(包括劳务派遣者人数、签订劳务合同、支付报酬、参加社保和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协议样书、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资料。
3、分公司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情况书、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许多劳务派遣公司对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流程不熟悉,反复申请不仅浪费了时间也浪费了精力,于是更多的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效会选择汇域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