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先主要由省级机关受理,根据改革方案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逐步将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要用于规范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输出中对派遣人员的各项管理。分为:国内劳务派遣和国际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和用人主体相分离的多元化、灵活性、弹性化的新型用人模式,其实质就是用人单位向派遣机构租赁劳动力,用人与管人相分离。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的流程: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