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敷凝胶欧盟认证有什么要求CE 认证,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的任务。
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 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合格标志。
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
“CE ”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
在欧盟市场“CE ”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流通,就必须加贴“CE ”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化新》指令的基本要求。
因此,CE认证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an)。
事实上,CE认证还是欧共体许多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 European Community缩写为EC,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ity European,意大利文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为CE。
谁授予CE认证标志?
冷敷凝胶CE认证标志并非由任何当局、认证机构或
试验室
核发,而应由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根据上述八种中的一种(或混合),自行制作和加贴。
欧盟认证谁对CE认证标志的正确性负责?
制造商或其代理商,或欧盟成员国的进口商必须对CE认证标志的正确性负责。
CE认证标志的接受对象是谁?
有什么要求CE认证标志的接受对象为欧共体成员国负责实行市场产品安全控制的当局,而非顾客,当一个产品已加附CE认证标志时,成员国负责销售安全的当局应假定其符合指令主要要求,可在欧共体市场流通。
CE认证标志的意义
用CE认证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认证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认证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认证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违反指令有关CE认证标志规定的,将被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退出市场。
CE认证标志的CE认证申请
在“关于技术协调与新决议"中,规定了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及编写原则。
这里仅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以便读者对新指令所规定的内.容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另外,为使读者在今后阅读每个新指令时,容易理解其内容,在一些地方我们将按自己的理解作出适当说明。
下面将逐一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条款。
1.范围
该条款规定了指令所适用(涵盖)的产品成拟预防危险的性质。
对所适用的产品,在指令中一股都会给出产品的定文,并进一步指出符合定义,但该指夺又不适用的产品。
.
对拟预防的危险,是指拟预防的.可能对人身,家裔、财产造成的伤(损)害,或者是为预防对人身健康.消费者.保护等公共利益的伤害.
如前所述,-个指令在规定范围时.若是以产品为对象来规定的,则该指令会对这类声晶可能产生的全部危险,将一-考虑,并规定出相应的基本要求,但,对一些专门的危险。
有时。
则在其他专门的指令中进一步加以规定。
若指令规定的适应范图是以预防某种特定危险来确定的,则该指令适用于存在这种危险的所有产品。
鉴于此情况,对一个产品而言.往往需要遵照多个指令。
2.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该条款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只有在按预定用途及正确安裴,和使用时不会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危及指令所指明的有关公共利益时,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必要时,还应对参展产晶的要求作出规定..
该条实际是对投放市杨和投人使用的产品提出了总的要求(目标),并赋于了各成员国市场的职责。
3.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要求”.“基本安全与卫生要求”等的总称。
该条數实际是针对上述第2条所述的总要求给出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菁要预防的危险来确定的,是实现第2条要求不可缺少的内容。
产品只有符合基本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不要认为“基本要求"要求,指令在确定这些基本要求时,是以不和各成员国已达到的合理保护水平为前题的。
4.流通
该条敏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允许符合指令所规定流通条款和基本要求条歉(即上述第2.3条,以下简称为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应随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一般是CE标志.EC合格声明)。
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的产品,应允许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就意味着该产品的安全有了保证,在产品上加施标志和(或)签署证明文件的人就对产品的安全负有责任。
产品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并不说明,产品一定要通过第三方验证或认证才行,哪些产品应该进行第三方验证或认证,在各指令中有相应的规定。
5.符合性的认定:
该条款规定,按指令所规定制造的产品,应认定为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这些是:
6.具有资格的欧洲化组织制定的协调,其号在歌盟公告上公布;b.由各成员国确认指令所规定要求的(这些可能是各成员国的技术规范或者是),这些应向欧洲共同体会通报.并由其邇报给其他成员国.
7.若某成员国或欧洲共同体会认为协调或草案不能指令所规定的要求时,那么应提请按需要设立的专门会研究,并由其提出意见,欧洲共同体会根据专门会的意见决定是否将该从公告中撒出及通知相关化机构对该进行修改;
目前,欧盟认可的使用CE认证标志的有如下八种:
(一) 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
1. 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生产的厂家。
电源CE认证需要按照EMC+LVD两个指令还进行检测认证。
如果您的产品受多项欧盟指令/法规的约束,要求粘贴CE标志,则随附文件必须表明您的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欧盟指令/法规。
一、什么是CE认证CE认证是一种产品安全标志认证,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
2.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 技术文件提交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供检查。
4.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 厂家未按欧洲生产。
2. 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
(二) 由机构进行评审。
CE认证申请
在“关于技术协调与新决议"中,规定了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及编写原则。
这里仅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以便读者对新指令所规定的内.容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另外,为使读者在今后阅读每个新指令时,容易理解其内容,在一些地方我们将按自己的理解作出适当说明。
下面将逐一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条款。
1.范围
该条款规定了指令所适用(涵盖)的产品成拟预防危险的性质。
对所适用的产品,在指令中一股都会给出产品的定文,并进一步指出符合定义,但该指夺又不适用的产品。
.
对拟预防的危险,是指拟预防的.可能对人身,家裔、财产造成的伤(损)害,或者是为预防对人身健康.消费者.保护等公共利益的伤害.
如前所述,-个指令在规定范围时.若是以产品为对象来规定的,则该指令会对这类声晶可能产生的全部危险,将一-考虑,并规定出相应的基本要求,但,对一些专门的危险。
有时。
则在其他专门的指令中进一步加以规定。
若指令规定的适应范图是以预防某种特定危险来确定的,则该指令适用于存在这种危险的所有产品。
鉴于此情况,对一个产品而言.往往需要遵照多个指令。
2.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该条款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只有在按预定用途及正确安裴,和使用时不会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危及指令所指明的有关公共利益时,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必要时,还应对参展产晶的要求作出规定..
该条实际是对投放市杨和投人使用的产品提出了总的要求(目标),并赋于了各成员国市场的职责。
3.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要求”.“基本安全与卫生要求”等的总称。
该条數实际是针对上述第2条所述的总要求给出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菁要预防的危险来确定的,是实现第2条要求不可缺少的内容。
产品只有符合基本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不要认为“基本要求"要求,指令在确定这些基本要求时,是以不和各成员国已达到的合理保护水平为前题的。
4.流通
该条敏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允许符合指令所规定流通条款和基本要求条歉(即上述第2.3条,以下简称为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应随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一般是CE标志.EC合格声明)。
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的产品,应允许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就意味着该产品的安全有了保证,在产品上加施标志和(或)签署证明文件的人就对产品的安全负有责任。
产品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并不说明,产品一定要通过第三方验证或认证才行,哪些产品应该进行第三方验证或认证,在各指令中有相应的规定。
5.符合性的认定:
该条款规定,按指令所规定制造的产品,应认定为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这些是:
6.具有资格的欧洲化组织制定的协调,其号在歌盟公告上公布;b.由各成员国确认指令所规定要求的(这些可能是各成员国的技术规范或者是),这些应向欧洲共同体会通报.并由其邇报给其他成员国.
7.若某成员国或欧洲共同体会认为协调或草案不能指令所规定的要求时,那么应提请按需要设立的专门会研究,并由其提出意见,欧洲共同体会根据专门会的意见决定是否将该从公告中撒出及通知相关化机构对该进行修改;
Module B(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机构供评审,机构出具证书。
三、技术文件对拟预防的危险,是指拟预防的.可能对人身,家裔、财产造成的伤(损)害,或者是为预防对人身健康.消费者.保护等公共利益的伤害.第四步:ing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欧盟检测对所申请产品进行全套及相关型号的差异。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认证的使用。
Module 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产控制)+B:
本关注生产和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机构批准的(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 E(产品控制)+B:
本仅关注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产品)+B:
工厂保证其生产能确保产品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
认可的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
机构颁发证书。
Module G(逐个):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 H(综合控制):CE认证申请
在“关于技术协调与新决议"中,规定了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及编写原则。
这里仅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以便读者对新指令所规定的内.容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另外,为使读者在今后阅读每个新指令时,容易理解其内容,在一些地方我们将按自己的理解作出适当说明。
下面将逐一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条款。
1.范围
该条款规定了指令所适用(涵盖)的产品成拟预防危险的性质。
对所适用的产品,在指令中一股都会给出产品的定文,并进一步指出符合定义,但该指夺又不适用的产品。
.
对拟预防的危险,是指拟预防的.可能对人身,家裔、财产造成的伤(损)害,或者是为预防对人身健康.消费者.保护等公共利益的伤害.
如前所述,-个指令在规定范围时.若是以产品为对象来规定的,则该指令会对这类声晶可能产生的全部危险,将一-考虑,并规定出相应的基本要求,但,对一些专门的危险。
有时。
则在其他专门的指令中进一步加以规定。
若指令规定的适应范图是以预防某种特定危险来确定的,则该指令适用于存在这种危险的所有产品。
鉴于此情况,对一个产品而言.往往需要遵照多个指令。
2.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该条款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只有在按预定用途及正确安裴,和使用时不会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危及指令所指明的有关公共利益时,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必要时,还应对参展产晶的要求作出规定..
该条实际是对投放市杨和投人使用的产品提出了总的要求(目标),并赋于了各成员国市场的职责。
3.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要求”.“基本安全与卫生要求”等的总称。
该条數实际是针对上述第2条所述的总要求给出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菁要预防的危险来确定的,是实现第2条要求不可缺少的内容。
产品只有符合基本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不要认为“基本要求"要求,指令在确定这些基本要求时,是以不和各成员国已达到的合理保护水平为前题的。
4.流通
该条敏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允许符合指令所规定流通条款和基本要求条歉(即上述第2.3条,以下简称为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应随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一般是CE标志.EC合格声明)。
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的产品,应允许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就意味着该产品的安全有了保证,在产品上加施标志和(或)签署证明文件的人就对产品的安全负有责任。
产品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并不说明,产品一定要通过第三方验证或认证才行,哪些产品应该进行第三方验证或认证,在各指令中有相应的规定。
5.符合性的认定:
该条款规定,按指令所规定制造的产品,应认定为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这些是:
6.具有资格的欧洲化组织制定的协调,其号在歌盟公告上公布;b.由各成员国确认指令所规定要求的(这些可能是各成员国的技术规范或者是),这些应向欧洲共同体会通报.并由其邇报给其他成员国.
7.若某成员国或欧洲共同体会认为协调或草案不能指令所规定的要求时,那么应提请按需要设立的专门会研究,并由其提出意见,欧洲共同体会根据专门会的意见决定是否将该从公告中撒出及通知相关化机构对该进行修改;
本关注设计、生产和终产品控制(EN29001)。
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在这里,可能有一部分伙伴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要进行CE认证,赢吖认为有三点:(1)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区市场的通行证。
一、自我声明如前所述,-个指令在规定范围时.若是以产品为对象来规定的,则该指令会对这类声晶可能产生的全部危险,将一-考虑,并规定出相应的基本要求,但,对一些专门的危险。
其中,F+B,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CE认证标志有没有证明合格的含义
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的新的决议》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主要要求"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要求,协调指令只规定主要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的任务。
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认证标志,而不按有关对一般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认证标志。
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认证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合格标志。
一个带有CE认证标志的风筝,并不意味着能飞得好,而只表明该风筝符合安全规定。
使用CE认证标志程序
厂商可按下列主要步骤操作: 另外,为使读者在今后阅读每个新指令时,容易理解其内容,在一些地方我们将按自己的理解作出适当说明。
下面将逐一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条款。
电源是指可以直接给设备充电且自身具有储电单元的装置。
1. 根据指令关于使用CE认证标志应通过何种合格评定的要求、合格评定的原则和93/465/EEC号理事会指令,在几种认证中选取的。
2. 根据指令要求采取自我评定或申请第三方评定或强制申请欧共体通知程序认可认证机构评定后,编制制造商自我评定的一致性声明和(或)认可认证机构的CE认证证书,作为可以或准许使用CE认证标志的前提条件。
3. 由制造商按有关指令规定在通过规定的合格评定后,自行制作或加附CE认证标志及有关指令规定的附加信息。
4. 有关指令规定应在CE认证标志部位,接着加附认可认证机构的识别编号时,应由执行合格评定的认可认证机构自行加附,或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的代理商负责加附。
在这里,可能有一部分伙伴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要进行CE认证,赢吖认为有三点:(1)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区市场的通行证。
一、自我声明如前所述,-个指令在规定范围时.若是以产品为对象来规定的,则该指令会对这类声晶可能产生的全部危险,将一-考虑,并规定出相应的基本要求,但,对一些专门的危险。
对特别危险的产品,指令中规定由强制性认可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样品试验和(或)体系认可的,均应先取得评定认可,才能获准使用CE认证标志。
CE认证申请
在“关于技术协调与新决议"中,规定了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及编写原则。
这里仅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以便读者对新指令所规定的内.容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另外,为使读者在今后阅读每个新指令时,容易理解其内容,在一些地方我们将按自己的理解作出适当说明。
下面将逐一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条款。
1.范围
该条款规定了指令所适用(涵盖)的产品成拟预防危险的性质。
对所适用的产品,在指令中一股都会给出产品的定文,并进一步指出符合定义,但该指夺又不适用的产品。
.
对拟预防的危险,是指拟预防的.可能对人身,家裔、财产造成的伤(损)害,或者是为预防对人身健康.消费者.保护等公共利益的伤害.
如前所述,-个指令在规定范围时.若是以产品为对象来规定的,则该指令会对这类声晶可能产生的全部危险,将一-考虑,并规定出相应的基本要求,但,对一些专门的危险。
有时。
则在其他专门的指令中进一步加以规定。
若指令规定的适应范图是以预防某种特定危险来确定的,则该指令适用于存在这种危险的所有产品。
鉴于此情况,对一个产品而言.往往需要遵照多个指令。
2.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该条款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只有在按预定用途及正确安裴,和使用时不会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危及指令所指明的有关公共利益时,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必要时,还应对参展产晶的要求作出规定..
该条实际是对投放市杨和投人使用的产品提出了总的要求(目标),并赋于了各成员国市场的职责。
3.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要求”.“基本安全与卫生要求”等的总称。
该条數实际是针对上述第2条所述的总要求给出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菁要预防的危险来确定的,是实现第2条要求不可缺少的内容。
产品只有符合基本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不要认为“基本要求"要求,指令在确定这些基本要求时,是以不和各成员国已达到的合理保护水平为前题的。
4.流通
该条敏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允许符合指令所规定流通条款和基本要求条歉(即上述第2.3条,以下简称为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应随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一般是CE标志.EC合格声明)。
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的产品,应允许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就意味着该产品的安全有了保证,在产品上加施标志和(或)签署证明文件的人就对产品的安全负有责任。
产品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并不说明,产品一定要通过第三方验证或认证才行,哪些产品应该进行第三方验证或认证,在各指令中有相应的规定。
5.符合性的认定:
该条款规定,按指令所规定制造的产品,应认定为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这些是:
6.具有资格的欧洲化组织制定的协调,其号在歌盟公告上公布;b.由各成员国确认指令所规定要求的(这些可能是各成员国的技术规范或者是),这些应向欧洲共同体会通报.并由其邇报给其他成员国.
7.若某成员国或欧洲共同体会认为协调或草案不能指令所规定的要求时,那么应提请按需要设立的专门会研究,并由其提出意见,欧洲共同体会根据专门会的意见决定是否将该从公告中撒出及通知相关化机构对该进行修改;
CE 强制执行的
1、欧盟二十五个
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德国、希腊、西班牙、爱沙尼亚、法国、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奥地利、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芬兰、瑞典、英国。
2、四个欧洲贸易联盟会员国 (2)平台采集的常见欧盟CE合规材料目前主要类型可分为证书型(CertificateofConformity,CoC),自我符合性承诺性声明(DeclarationofConformity,DoC)和性能声明(DeclarationofPerformance,DoP)。
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瑞士。
3、正在申请加入欧盟的
土耳其、克罗地亚。
CE认证申请
在“关于技术协调与新决议"中,规定了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及编写原则。
这里仅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以便读者对新指令所规定的内.容有一个完整的概念。
另外,为使读者在今后阅读每个新指令时,容易理解其内容,在一些地方我们将按自己的理解作出适当说明。
下面将逐一介绍构成新指令的主要内容条款。
1.范围
该条款规定了指令所适用(涵盖)的产品成拟预防危险的性质。
对所适用的产品,在指令中一股都会给出产品的定文,并进一步指出符合定义,但该指夺又不适用的产品。
.
对拟预防的危险,是指拟预防的.可能对人身,家裔、财产造成的伤(损)害,或者是为预防对人身健康.消费者.保护等公共利益的伤害.
如前所述,-个指令在规定范围时.若是以产品为对象来规定的,则该指令会对这类声晶可能产生的全部危险,将一-考虑,并规定出相应的基本要求,但,对一些专门的危险。
有时。
则在其他专门的指令中进一步加以规定。
若指令规定的适应范图是以预防某种特定危险来确定的,则该指令适用于存在这种危险的所有产品。
鉴于此情况,对一个产品而言.往往需要遵照多个指令。
2.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该条款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只有在按预定用途及正确安裴,和使用时不会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危及指令所指明的有关公共利益时,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必要时,还应对参展产晶的要求作出规定..
该条实际是对投放市杨和投人使用的产品提出了总的要求(目标),并赋于了各成员国市场的职责。
3.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基本要求”、“基本安全要求”.“基本安全与卫生要求”等的总称。
该条數实际是针对上述第2条所述的总要求给出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是根据菁要预防的危险来确定的,是实现第2条要求不可缺少的内容。
产品只有符合基本要求才能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不要认为“基本要求"要求,指令在确定这些基本要求时,是以不和各成员国已达到的合理保护水平为前题的。
4.流通
该条敏规定,各成员国有义务允许符合指令所规定流通条款和基本要求条歉(即上述第2.3条,以下简称为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符合指令规定要求的产品应随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一般是CE标志.EC合格声明)。
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的产品,应允许投放市场和交付使用。
产品附有指令所规定的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就意味着该产品的安全有了保证,在产品上加施标志和(或)签署证明文件的人就对产品的安全负有责任。
产品附有证明标志和(或)具有声明文件,并不说明,产品一定要通过第三方验证或认证才行,哪些产品应该进行第三方验证或认证,在各指令中有相应的规定。
5.符合性的认定:
该条款规定,按指令所规定制造的产品,应认定为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这些是:
6.具有资格的欧洲化组织制定的协调,其号在歌盟公告上公布;b.由各成员国确认指令所规定要求的(这些可能是各成员国的技术规范或者是),这些应向欧洲共同体会通报.并由其邇报给其他成员国.
7.若某成员国或欧洲共同体会认为协调或草案不能指令所规定的要求时,那么应提请按需要设立的专门会研究,并由其提出意见,欧洲共同体会根据专门会的意见决定是否将该从公告中撒出及通知相关化机构对该进行修改;
目前欧盟制定并颁布的指令
Simple Pressure-vessels 简单压力容器指令87/404/EEC
Toys 玩具指令2009/48/EC
Construction Products 建筑产品89/106/EE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相容指令89/336/EEC
Machines 机械指令2006/42/EC
Personal Protective E 个人防护设备指令90/686/EEC
Non-automatic Weighing Machines 非自动称量仪器指令90/384/EEC
Active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 可移植器材指令90/385/EEC
Medical Devices 器材指令93/42/EEC
Gas Appliances 燃气指令90/396/EEC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 电信终端设备指令 91/263/EEC
Boilers 锅炉指令92/42/EEC
Civic Explosives 指令93/15/EEC
Low Voltage Electrical Products 低电压指令2014/35/EU
Satellite Earth Station for Telecommunications 通讯地面站指令93/97/EEC
Lifts 升降设备95/16/EC
E for Use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用于性气体设备指令94/09/EC
Recreational Craft (Boats) 用船只指令94/25/EC
E Pressure 压力容器97/23/EC指令为CE 认证针对产品类别划分的规范。
CE 认证的流程:
步:确定产品符合的指令和协调;
第二步:确定产品应符合的详细要求;
第三步:确定产品是否需要公告机构参与检验;
第四步:产品并检验其符合性;
第五步:起草并保存指令要求的技术文件;
第六步:在您的产品上加贴CE 标志并做EC 符合性声明(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检验()是取得CE 认证的基础:申请CE 认证的产品必须经实验室检验,出具符合性的检验报告,检验依据必须是欧盟协调EN ,然后将检验报告送交欧盟机构NB ,进行CE 评审,取得CE 认证,检验机构本身无权发放CE 认证,但检验机构的检验证明是取得CE 认证的基础。
CE 认证的标识:
必须明显易见且不易磨损脱落;
标示于产品本身或包装盒或说明书或保证;
不可与其他标识混淆不清;
高度5mm 。
目前市场上的三种证书:
(1)DOC:企业自主签发的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 Declaration of compliance 《符合性声明书》,此证书属于自我声明书,不应由第三方机构(或认证机构)签发,因此,可以用欧盟格式的企业《符合性声明书》代替。
(2)VOC:V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符合性证书》,此为第三方机构(或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声明,必须附有报告等技术资料TCF ,同时,企业也要签署《符合性声明书》。
(3)COC:EC Attestation of conformity 《欧盟符合性证明书》,此为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 简写为NB )颁发的证书,按照欧盟法规,只有NB 才有资格颁发EC Type 的CE 声明。
DOC 与VOC 的有效性需要由采购方和产品出口目的国海关决定,并不能保证产品一定能出口。
由欧盟公告机构出具的证书不存在有效性的问题,是销售的。
哪些防爆产品需要CE认证?
部分企业家可能对防爆CE认证不太了解,甚至对自身的产品究竟需不需要做防爆CE认证以及如何进行防爆CE认证都不甚了解,这大大影响了企业对外出口的脚步。
而防爆CE认证其实并不神秘!它是由旧指令94/9/EC演变而来,如今进行的防爆CE认证也就是防爆ATEX认证是在2014年欧盟颁布了新防爆ATEX指令2014/34/EU后开始正式实施的,指令所针对的对象也就是那些用于中的设备和保护。
而一个设备如果需要做ATEX认证则它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1. 设备一定自身带有点燃源;
2. 预期被用于潜在性(空气混合物);
3. 是正常的大气条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