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人才的流失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越来越多的用工单位会选择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而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企业应依法向各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申请,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后,才可开展劳务派遣相关业务。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有关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企业,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理违法所得的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在经营期间没有违法所得,将处罚5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19号令的规定,申请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200万人民币,为确保申请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施。申请公司也必须制定合法合规的公司章程、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等与劳务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文本。
那么劳务派遣分公司申请备案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1、自行前去相关机构或在官,网劳务派遣分公司备案表以及劳务派遣公司的受理报告表。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3、劳务派遣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4、劳务派遣分公司的经营场所证明(自用商用房可提交房产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租赁商用房可提交租赁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与开展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设备设施清单(如计算机、复印机和存放劳务派遣档案资料柜等,同一设备只需提供10台(套)的清单,但“办公设备清单”应加盖公司的公章)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工作时间和与劳动工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7、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和与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样书。
8、劳务派遣分公司职工名册。
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的材料有哪些?
(1)还未经营劳务派遣的新公司(或正在注册的公司)需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可去相关部门领取或在官,网上)、已经成立公司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在注册的公司可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资质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证明或房屋财产证明)、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书等其他材料。
(2)已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还需提交:劳务派遣者情况(包括劳务派遣者人数、签订劳务合同、支付报酬、参加社保和缴纳社保费用等情况)、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协议样书、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等情况资料。
(3)分公司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总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分支机构备案情况书、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申请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是有效属实,并且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有公司对劳务派遣许可证年检的其他疑惑可咨询汇域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