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毕业生的档案记录了他们的个人经历,也成为了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在学生时代,这些档案被称为学籍档案,而毕业后,学校会将档案转交给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此时学籍档案就变成了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在考公、考编、升学、评职称等方面尤为重要,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毕业生档案的去向有哪些?
毕业生档案主要有三个去向:
第壹种是已签署三方协议的毕业生,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这些单位会成为档案的承接单位。
接下来我们来讲一下哪些单位有权接收档案:国家机关单位、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各地的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这些单位都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接收和管理档案。
第二种是已签署三方协议的毕业生,但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这些档案会被转递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户籍地的人社局。
为什么会转到人才中心呢?像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就业的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从事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以及未就业的毕业生,他们的档案会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人才中心、人才市场等)进行管理。
第三种是未签署三方协议、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这些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档案留存在学校。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只能保管这些档案两年,超过两年后,学校会将档案寄送至生源地的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保管。例如,继续考研究生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将档案留存在学校,这样就不需要频繁转移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