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许可证需要材料
1、劳务派遣营业执照申请表(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提交原件、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复印件);
3、公司章程(*新)(提交复印件);
4、上年度验资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如已开展业务,应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应提交房产证;有偿办公场所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人的房产证,租赁期限不限) 1年以内,且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且与注册地址一致的固定营业场所),(提交复印件);
6、适合业务发展的办公设备及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提交原件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和当地街道办事处、政府或乡级以上派出所出具的与身份证相符的身份证明(相当于无不良记录的身份证明) ;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文本(提交复印件);
9、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提交复印件);
10、派遣用工统计表,载明用人单位、派遣人数、派遣地点、联系人、联系等,并加盖公章;
11、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