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806.11-2023附录A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2024-08-23 290

GB 4806.11-2023附录A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GB 4806.1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是中国新发布的食品级标准,旨在确保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本文将重点解析附录A中关于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

1. GB 4806.11-2023附录A表 A.1规定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的基础原料及使用要求

GB 4806.11-2023附录A表 A.1详细列出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允许使用的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的基础原料及其使用要求。这些基础原料以CAS号为准,没有CAS号的以中文名称为准。

天然橡胶

天然橡胶主要来源于橡胶树的乳液,其化学成分主要是顺式-1,4-聚异戊二烯。天然橡胶具有良好的弹性和耐磨性,但也容易受到氧化和热老化的影响。

合成橡胶

合成橡胶是通过化学合成的方法制备的,具有多种类型和性能,如丁苯橡胶(SBR)、氯丁橡胶(CR)、硅橡胶(SiR)等。合成橡胶的性能可以通过改变合成工艺和配方进行调整,以满足不同的使用要求。

表1:GB 4806.11-2023附录A表 A.1中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基础原料

基础原料类型

中文名称

CAS

使用要求

天然橡胶

顺式-1,4-聚异戊二烯

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限量要求

合成橡胶

丁苯橡胶(SBR)

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限量要求

合成橡胶

氯丁橡胶(CR)

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限量要求

合成橡胶

硅橡胶(SiR)

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限量要求

硅胶8GB 4806.11-2023

2. 由列于GB 4806.11-2023附录A表 A.1 中的单体、其他起始物和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经聚合或其他方式形成的相对分子质量大于1000 Da的物质也允许用作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并应符合相应单体、其他起始物和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的限制性要求

GB 4806.11-2023标准允许使用由列于附录A表 A.1中的单体、起始物和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经聚合或其他方式形成的相对分子质量大于1000 Da的物质作为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这些物质应符合相应单体、其他起始物和基础聚合物等基础原料的限制性要求。

表2:基于单体、起始物和基础聚合物形成的物质

类型

基础原料名称

CAS

相对分子质量

使用要求

单体

苯乙烯

100-42-5

>1000   Da

符合相应单体和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

起始物

丙烯腈

107-13-1

>1000   Da

符合相应单体和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

基础聚合物

聚氨酯

>1000   Da

符合相应基础聚合物的限制性要求

3. GB 9685 中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及SML(T)分组编号适用于本标准

GB 9685是中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添加剂使用标准,它规定了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及其分组编号。GB 4806.11-2023标准明确规定,GB 9685中的SML(T)及其分组编号适用于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SML(T)是指在特定条件下,从材料或制品中迁移到食品中的物质总量的限值。通过控制SML(T),可以有效防止有害物质迁移到食品中,确保食品安全。

表3:GB 9685中适用于GB 4806.11-2023的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

物质名称

CAS

SML(T)限量

分组编号

苯乙烯

100-42-5

0.1   mg/kg

T1

丙烯腈

107-13-1

0.02   mg/kg

T2

二乙基己基酯

117-81-7

0.1   mg/kg

T3

硅胶10GB 4806.11-2023

4. GB 4806.11-2023附录A表 A.1中聚合物合成所使用单体及其他起始物为酸、醇或酚类物质的,其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也可在相应聚合物的合成中使用,并应符合相应的酸、醇或酚类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表 A.1已列出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其使用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GB 4806.11-2023标准允许在聚合物合成中使用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钠盐、钾盐和钙盐(包括酸式盐和复盐),但这些盐类应符合相应酸、醇或酚类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限制性要求。对于已列出的单体及其他起始物的盐类,其使用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执行。

表4:聚合物合成中使用的单体及起始物的钠盐、钾盐和钙盐

基础原料类型

基础原料名称

CAS

对应酸、醇或酚类物质的限制性要求

酸的钠盐

苯甲酸钠

532-32-1

符合苯甲酸的限制性要求

酸的钾盐

对羟基苯甲酸钾

符合对羟基苯甲酸的限制性要求

酸的钙盐

苯甲酸钙

符合苯甲酸的限制性要求

醇的钠盐

乙二醇钠

107-21-1

符合乙二醇的限制性要求

酚的钠盐

苯酚钠

139-02-6

符合苯酚的限制性要求

结论

GB 4806.1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附录A详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及其使用要求。通过解析这一附录,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确保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

企业在生产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时,应严格遵守GB 4806.11-2023标准的各项要求,确保所使用的基础原料符合规定。通过正确选择和使用基础原料,控制特定迁移总量限量[SML(T)],并符合相应的限制性要求,可以有效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希望本文的详细解析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GB 4806.11-2023标准,共同为食品安全事业贡献力量。

 硅胶11GB 4806.11-2023

检测标准

检测项目

检测指标

检测方法

GB   4806.1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感官测试-感官

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

GB   4806.11-2023

感官测试-浸泡液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着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GB   4806.11-2023

总迁移量-10%乙醇(70℃, 2h)

≤ 10 mg/dm2

GB 3

总迁移量-橄榄油替代物-95%乙醇(60℃, 2h)

≤   10 mg/dm2

GB 3

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   0.5h))

≤   10mg/kg

GB 3

重金属(以Pb计)(4%乙酸(60℃, 0.5h))

≤   1mg/kg

GB 3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mg/kg

GB   3

N-亚硝胺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 mg/kg)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Ⅳ亚硝胺和 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的测定

N-亚硝胺可生成物

不得检出(检出限=0.01 mg/kg)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Ⅳ亚硝胺和 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的测定

1、总迁移量针对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应根据实际使用中的面积体积比将结果换算为 mg/kg,且限量为60 mg/kg.

2、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仅适用于含有胺类防老剂、次磺酰胺类硫化促进剂,偶氨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本标准附录 A、GB 4806.7-2023 附录A、GB9685 及相关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N-亚硝胺和 N-亚硝胺可生成物迁移总量仅适用于含有硫化促进剂等可能产生 N亚硝胺和 N-亚硝胺可生成物的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硅胶GB 4806.1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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