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触涂层制品BPA草案-欧盟

   2024-08-02 330

食品接触涂层制品BPA草案-欧盟

 

 

最近,欧盟委员会发布了食品接触清漆、涂层和塑料中的双酚A(BPA)法规草案,草案找那个有要求食品接触清漆和涂层中的BPA迁移量不得超过0.05mg/kg,并且供应给到婴幼儿使用的食品接触塑料中不得检出BPA迁移。

FCM编号

Ref号

CAS号

物质名称

特定迁移量

限制和规范

151

13480

0000080-05-7

2,2-二(4-羟基苯基)丙烷

0.05mg/kg/ND*

不得用于制造聚碳酸酯婴儿奶瓶;

*用于接触法规(EU) No 609/2013所述婴幼儿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不得迁移出BPA。

13607

根据该草案,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 No 10/2011附件I表1授权物质清单拟进行如下修订:

此外,该草案引入了书面符合性声明的要求。符合性声明的内容应包括:
(1)制定符合性声明的运营商的名称及地址;
(2)制造或进口涂层材料或物品的运营商名称及地址;
(3)测试实验室的名称;
(4)涂层材料及物品的名称;
(5)声明时间;
(6)确认应用于材料或物品的清漆或涂层符合本法规Article2种的限制和法规(EC)No 1935/2004 Article3,15和17中的要求;
(7)涂层材料或物品的使用规范,如:
   (a)预期接触的食品类型;
   (b)与食品接触的温度及时间;
   (c)经法规(EU) No 10/2011Article17和18或其他等效信息验证的最高的S/V值。

去年3月份欧盟曾向WTO递交了相关草案,进行了类似的修订,(详见欧盟拟修订(EU) No 10/2011,管控食品接触塑料和涂料清漆中的BPA )。本次发布的草案与之前相比,增加了婴幼儿食品接触塑料制品BPA迁移不得检出的要求,同时新增符合性声明的要求。

 

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需要符合GB 4806,中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在2017年4月19日正式实施了最新的国标标准,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分为10大类:奶嘴《GB 4806.2-2015》、搪瓷制品《GB 4806.3-2016》、陶瓷制品《GB 4806.4-2016》、玻璃制品《GB 4806.5-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6-2016》、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16》、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GB 4806.10-2016》、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GB 4806.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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