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香港施行一国两制,法律制度与中国内地不同,两地的文件格式要求也有所差异,香港文件在中国内地是无法直接使用的。蕞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式的证明文件,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也就是说,香港产生的文书如果要在内地使用,就必须对该文书进行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因而,如需在内地使用香港产生的文书,就必须要经中国委托公证程序,以使该等文书在内地具有法律效力。
香港律师公证(又称香港律师见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众文书。
香港律师公证范围
1.个人证明
(1)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学历证明等
(2)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及收入证明,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dai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他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2.企业证明
(1)证明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2)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及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3.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证明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以下公证文件:
(1) 企业登记注册证明
(2) 授权委托书
(3) 法人代表证明
(4) 公司章程
(5) 董事会决议
(6) 企业年检表
(7) 企业纳税单
注意:根据具体个例使用情况不同,具体公证文件以指定用证部门要求为准。
香港律师公证类型
1.中国公证文书:
是指在香港签发的文件、用于内地。在香港发出的文件,要在内地使用,必须公证,即是公证必须找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无效。
2.香港公司公证:
正常指的是公司基本文件的认证,由办事地区认定的律师在香港相关部门进行公司信息的核实,一般由香港律师拟定好相关证明文件后再拿到对应的部门(即大使馆)进行认证。在大陆办事的一般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驻香港处公证处进行认证,这份文件一般是香港公司用于在中国内地办理投资、设立公司代表处、转让商标或在内地办理与香港公司相关等事务所需的文件。
3.个人事务公证:
授权书、委托书、收养、继承遗产、赠与、亲属来港、经济交易事务,如房地产。
香港律师公证的好处
1.在国内成立办事处
(1) 与内地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签订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补偿贸易合同、货物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产买卖、租赁合同、工程承包、企业承包合同等。
(2)参加国际招标;签与诉讼;及申请商标、外观设计及发明注册。
(3)在内地成立外资公司(独资或合资)。
2.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1)个人及企业证明书 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2)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香港公司公证需要认证内容
1.根据公司的不同目的,公证有不同类型,如资信证明、公司地位证明、董事会决议公证等。
2.一般香港公司在内地投资,需要证明主要条件,香港公司由律师对全套注册文件进行公证。
3.在香港签发的公证文件,如果要在内地使用,必须由中国委托的公证机构签署,否则无效。
香港公司公证的四个主要目的:
1.证明公司成立属实;
2.证明公司运作良好;
3.证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4.提供内地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必要文件。
以下情况需做香港律师公证
1.香港企业在大陆设代表处或港资公司时的法定提交文件,也可用于香港公司在内地购置不动产。
2.香港企业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内地的合作伙伴或银行、工商登记机关亦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公司的商业登记记录、董事或股东资料、财务状况等等。
3.海外公司或外国人士如要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公司、购买物业、或需要到政府注册登记的商品时,则需要出具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公证文件。
4.香港企业到内地人事投资、经商,亦或者是大陆人在香港注册香港公司后,在国内用香港公司投资经营等相关事宜时。
香港律师公证注意事项:
1.公证的份数:根据自己的使用用途以及当地政府的需要,与相关部门确认。
2.公证内容:公证的文书,需要体现的信息,是否需要外籍人士等。
3.公证的用途:每个地方和国家政策不同,需要去和使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律师公证,是由具备资格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如香港文书送往中国大陆使用,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如果送往非大陆使用,则需要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