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办事指南

   2023-12-19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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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办事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第四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条件


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还应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分支机构申请备案的,其所属企业已完成报关单位备案。


申请材料


报关单位备案/变更: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临时备案单位: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材料

主体证明材料


 
标签: 商务服务,工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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