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餐饮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2023-12-19 450


一、生产经营场所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1、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

2、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

3、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型。
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
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

、厨房(包括原料贮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调场所)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

5、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饭店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饭店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6、熟食专间应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的温度应低于25;小型饭店的熟食专间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中型的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大型的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
并设
2次更衣室。

7、必须设置卫生间及洗手设施。
小型饭店设
1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中型的设3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大型的设6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

、设有与经营场所相对应的仓库,仓库必须通风、并设有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污染的设施;

、经现场审核基本符合上述卫生要求。


核心提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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