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呢?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什么业务需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呢?
电视剧、电影、纪录片、动画片等影视作品的制作;
电视综艺节目、真人秀、选秀节目等的制作;
新闻、时事、财经、教育、文艺等栏目的制作;
公益广告、商业广告、推广片等的制作;
电视广播节目的版权代理、演出、管理、策划等服务;
广告代理、设计、制作、发布等服务;
电视广播技术设备的设计、施工、维护、销售等服务。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房本复印件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
2、时间:20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