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主要条件和要求
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材料:
1、 申请表。必须下载模板填写;首页的地址、第二页的“注册地址”、第三页的“注册地址”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地址,需一模一样;专 业人员必须是3人或以上,建议写3人即可,这3人与管理人员不冲突。
2、 法人材料。法人简历必须按照模板填写,经历要落在申请公司的职位上。
3、 专 业人员。必须大于等于3人,建议填写3人。
(1) 简历,必须按照模板填写,经历要落在申请公司的职位上。
(2) 身份证。证件不能过期。
(3) 资质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省级或省级以上的学历证、培训证或工作证,并携带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回;专 业需要是与广播电视及相关专 业的资质证书,如广播电视、新闻、中文、艺术、设计等专 业,什么机械工程啊之类的就别拿来了。
4、 公司章程材料。
(1) 申报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事项;公司章程须有工商部门盖章的本企业所有股东名单、持股比例材料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如股东中有企业法人机构的,还须提交追溯公司的章程。注意,在股东构成、持股比例情况并盖原公司公章,三级股东以后的股权由三级股东出具无外资承诺书(按照模板填写)。
(3) 股东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供股东身份证,千万别过期。
5、 委托书。如果办理人不是法人,就需要提供委托书,有范本可以下载填写。如果是法人办理,就可以免除此项。
6、 经办人身份证。别过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