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该如何维权投诉?
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
农民工维权投诉篇
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朋友应当如何向谁反映问题?程序是什么呢?
答:首先,当发生拖欠工资时,可以就近向班组长、劳务公司、施工项目部、建设单位或者现场监理反映;已经设置了劳动维权服务中心的,也可以到项目所在地乡镇(社区)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反映。
其次,可以根据务工项目(企业)主管属性,到务工所在地的县一级项目主管部门反映。
比如:农民工朋友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以到当地住建部门反映;农民工朋友从事学校修建,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反映;农民工朋友是从事卫生院修建,可以到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反映;农民工朋友从事养老院修建,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反映,以此类推即可。
同时,根据从事工作的行业属性,可以到务工所在地的县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比如:农民工朋友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可以到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反映;农民工朋友是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可以到当地水利部门反映;农民工朋友从事市政工程建设,可以到当地住建部门反映,以此类推即可。
若以上投诉无果的,农民工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转相关部门办理或者直接处理。特别说明:各级各部门按照“首问负责制”(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原则,切实处理好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协商处理的,应当及时会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