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20号发工资,居然违法了?
近,上海劳务派遣公司在知乎上看到一个案例:“深圳一公司 20 号发上月工资,员工要求经济补偿,法院判赔 5.4 万。”
相信很多人都没想到,20号发工资,居然也成了违法的事情。
20号发工资,违法!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莫某系深圳市XXXX设备有限公司员工。
公司与莫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20日发上个月的工资。
莫某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案件经过仲裁、一审、二审。
后,深圳中院二审认为公司属拖欠工资,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54481.7元。
但公司不服,向广东省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公司申请再审称:
1.二审判决中关于拖欠发放工资的认定没有法律依据,莫某与我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其认可了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20日,因此我司没有拖欠工资;
2.二审判决中关于拖欠发放工资的认定没有结合实际,目前很多企业经营困难,工资发放很难及时到位,现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结薪日期的规定基本上得不到落实,二审判决无视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了不利于促进社会劳动关系的判决。
综上,公司请求依法予以再审。
广东高院经过再审,作出了裁定:
本案为劳动合同纠纷。根据公司的再审申请事由,本案的争议焦点仍然是公司应否向莫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莫某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二审法院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认定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每月20日发放工资,因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公司在每月20日或者更晚支付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莫某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莫某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认定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54481.7元,处理正确,本院予以支持。
对于公司再审申请的上述事由及诉求,二审判决已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并无不妥,本院予以支持。
公司申请再审也没有提供新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其再审申请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规定。依照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关于工资支付日期的法律规定
肯定有很多企业管理者、HR看到这个提问就会疑惑为什么法院会判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得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一个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这个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就在公司每月20日发上月工资,算不算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其实在全国范围内,法律也仅仅是规定了工资至少需每月支付一次。
关于工资支付周期,规定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每个地区在此基础上,又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比较细的工资支付条例。
我们来看看本案所在地区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规定。
深圳工资支付条例规定:
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
如果工资支付周期是一个自然月的话,下个月7日前必须发工资。如果公司不能在7日前发工资,有不有一点回旋余地呢?
条例对此做了规定:
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期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延期超过五日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是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也就是说,在公司有正当理由情况下,可以延迟5天发工资,即下个月12日前必须发。
在生产经营困难这种极特殊情况下,取得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迟可以在22日发工资。但要注意,这绝不是常态,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偶尔用用。
本案公司直接约定20日发工资,将特殊情况下的延期变成一种常态,法院认定属拖欠工资一点问题都没有。
说到这,有人可能会有疑问了:好多公司都是20号,甚至25号发工资,他们都算违法吗?
其实并不是,因为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都有差别,所以,劳动法中还有这么一项:
《工资支付规定》补充规定第4项第2款规定: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也就是各地区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日期的地区,主要以劳动合同上的约定日期为准。
二十几号发工资的企业,通常以资金周转作为延期发工资的理由,也不算违法。
后,上海劳务派遣公司也建议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查一下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日期,一定要找公司确认,如果没有规定,那就要以合同上的日期为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