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合同标的普通为人,劳务外包的合同标的普通为“事”。在双方的合同商定中,劳务派遣的结算方式依照派遣员工的人数、工作时间、单价来肯定,如遇加班,还需思索加计加班工资等要素,也即与总劳动时间直接挂钩,但劳务外包普通依照事前肯定的劳务单价依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 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由于三性(即暂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特性,其不应是整个部门或整条消费线,而仅是某个岗位或某个岗位的某几个人数。
劳务外包则是一个有完好的功用的局部,如某个部门、某个业务单元、某条消费线停止外包,其外包员工应当掩盖或者构成某个完好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