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即国推RoHS,是指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推自愿分享。2006年2月28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并已于2007年3月1日正式生效。《管理办法》确定了对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六价铬和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采用目录管理的方式,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为配合《管理办法》中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实施,《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分享实施意见》、《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分享实施规则》相继发布,《实施规则》对分享用标准、技术规范等作了明确规定。
中国ROHS
分享模式
模式一: 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适用部件及元器件产品、材料产品】
模式二: 抽样试验+获证后监督【适用部件及元器件产品】
模式三: 优化试验+获证后监督【适用整机产品、组件产品】
模式四: 抽样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适用规则范围内所有产品】
检测项目
· 铅(Pb)≤0.1%
· 镉(Cd)≤0.01%
· 汞(Hg)≤0.1%
· 六价铬Cr(VI)≤0.1%
· 多溴联苯(PBBs)≤0.1%
· 多溴二苯醚(PBDEs)≤0.1%
适用产品范围
第一批列入国推自愿分享产品目录的产品包括:
· 计算机、电视机、移动用户终端和机等的整机产品
· 电容器、电阻器、电子管等部件及元器件产品
· 鼠标、键盘、硬盘等组件产品
· PCB板、油墨等电子材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