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18年1月11日发布的官方公报中公布了一项正式修订REACH法规附件XVII的法规——Regulation (EU) 2018/35。该法规正式在附件XVII中增加了第70项限制物质,即八甲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规定水洗化妆品中八甲基环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环五硅氧烷(D5)的含量须小于0.1%。
含有D4和D5化妆品在使用后被水冲洗会危害环境,因为D4是一种PBT及vPvB物质,D5是一种vPvB物质。欧盟委员会认为这种危害应得到整个欧盟的关注。设立0.1%的浓度限制可有效终止添加D4和D5的行为,因为D4和D5在淋洗类化妆品中发挥功效的浓度要远远高于这一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