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证审核内容
(一)执行广播电视行政法规、规章和总局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节目制作、代理、交易、出口等制作经营业绩情况;
(三)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国有影视企业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广电发〔2019〕107号)的情况。
(四)根据法律法规需要审核的其他情况。
二、换证审核标准
在此次换证工作中,现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统一调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审核具体标准如下:
三、对执行各项广播电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良好、有制作经营业绩、未发现违规行为的持证机构,予以换发。
经营哪些业务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呢?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凡涉及这些业务的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
1. 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2. 股权中没有外资(需要追溯股权);
3.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4.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为什么要办理?
1.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公司都需要取得该证书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2.增加企业的信用度,有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客户在向您合作项目时也会优先考虑您具不具备这类资质,避免因资质不足导致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