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酒技术研究中心办理要求

   2022-09-08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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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决策人,施行执行董事负责制。


  第十一条乙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三)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核心提示:郑州酒技术研究中心办理要求第四章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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