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广东省深圳市辐射安全许可证-二类-三类-销售类-使用类
代办辐射安全许可证|代办三类辐射安全许可证
1、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3、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5、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代办广东省各地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代办广东省各地区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代办广东省各地区三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代办广东省各地区销售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代办广东省各地区使用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代办广东省各地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办理,代办广东省各地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延期办理,代办广东省各地区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承接办理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湛江市、肇庆市、江门市、茂名市、惠州市、梅州市、汕尾市、河源市、阳江市、清远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等地区二类三类《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