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的校验周期通常为每年一次。对于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在满足特定条件下,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校验周期。
以下是安全阀3年一校的条件(必须满足):
- 安全阀制造企业须持有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 制造企业需提供证据,证明所使用的弹簧按照GB/T12243-1989《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抽取10%(但不得少于2个)进行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刚度测定,其偏差不得大于15%。
- 安全阀内件材料应耐介质腐蚀。
- 安全阀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过开启。
- 压力容器及安全阀阀体在使用过程中无明显锈蚀。
- 压力容器内盛装非粘性及毒性程度中度及中度以下的介质。
- 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能够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
- 使用单位配备了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超压报警装置。
安全阀5年一校的条件(必须满足):
- 制造企业能提供证据,证明所使用的弹簧按照GB/T12243-1989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抽取20%(但不得少于4个)进行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和刚度测定,其偏差不得大于10%。
- 压力容器内盛装毒性程度低度以及低度以下的气体介质,且工作温度不大于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