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前,广州出租汽车还没有安装计价器,每一趟接待任务结束后,司机会根据里程表来计算出车辆行走公里数,进行收费。那时,不论车辆是何种型号,一律每公里收费五六角不等。价格会根据市场变化有升有降,并不固定。1979年后,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广州出租汽车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出租汽车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车量剧增了近10倍。到1985年,广州出租汽车企业逾百家、车辆近7000台,打破了出租汽车业以往只有"广汽"一家的格局,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行业迅猛发展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经营管理有漏洞,司机服务不规范,向乘客漫天要价的现象屡禁不止。针对这种情况,"广汽"为了净化行业之风,诚信服务市民,于1979年率先在全国引进了出租汽车计价器,规定司机必须按表收费,从而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为出租汽车规范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起到表率作用。随着计价器的使用,"广汽"把当时的出租汽车分为了甲、乙两等,甲等车为3公里打表,起步价为1.35元,每公里价格为0.45元;乙等车同为3公里打表,起步价为1.5元,每公里价格为0.35元。1997年7月起,以2公里为起步价,每公里收费2.2至2.6元。2002年底起,以2.3公里为起步价,基本上每公里收费2.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