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海运条例》及上海市交通委 2025 年第 2 号公告,无船承运业务实行备案制管理。2025 年核心改革:①取消纸质材料提交 ②推行电子证照 ③建立信用分级监管体系
一、2025 年新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
在沪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注册资本≥200 万元(自贸区企业可认缴)
营业执照含 "无船承运业务" 经营范围
要求:
配备 3 名以上持证国际货运代理人员
建立符合 ISO 28000 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
具备 EDI 电子数据交换能力
二、精简版材料清单(全国统一)
基础资质文件: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公司章程(含新修正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业务能力证明:
与船公司签订的 1 年期以上舱位协议
无船承运人提单样本(3 份,需经上海航运交易所备案)
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合规性文件:
80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银行保函(2025 年新增要求)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 租赁合同
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无严重违法记录)
三、数字化办理流程(全线上)
线上申报(2 个工作日)
登录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 "无船承运备案"→上传材料→系统预审
智能核验(1 个工作日)
通过 OCR 识别 + 存证技术自动验证材料真实性
信用审批(实时)
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动生成审批结果
证照获取
备案通过后,在 "上海港航"APP 下载带防伪二维码的电子备案证明
四、2025 年办理要点
政策红利:
・自贸区企业 "备案即经营"
・长三角企业资质互认
・电子提单试点企业优先支持
监管升级:
⚠️ 虚假备案高罚款 50 万元
⚠️ 未公示备案编号列入异常名录
⚠️ 每季度提交业务数据报告
五、常见问题解答
Q:分公司能否单独备案?
A:需总公司授权并在沪独立核算
Q:提单样本如何备案?
A:通过 "上海航运交易所" 官网提交标准化模板
Q:备案有效期多久?
A:长期有效,但每年需提交经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