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明确的组织名称、业务范围、章程、管理制度和冠有“人力资源”字样的企业名称。带有“中国”、“中国”、“国际”字样。
2.办公设施齐全,有记录客户、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的工作台账,有两台以上用于业务活动和信息资源管理的微型计算机。注册资本符合相应要求。
3.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有5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自颁发《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所需信息:
1.启动申请。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办公场所的产权、使用权证明或合法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拟任职的法人或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名册),身份证及复印件,大专毕业证书、简历、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合资企业还应提交合作协议。
6.具有职业指导资格的专职人员的相关证明,职业指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章程、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台账管理和收费标准材料。
8.《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3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