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用途

   2024-09-01 230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定义: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是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

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

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

业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不用实缴);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

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核心提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定义: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
 
标签: 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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