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申请用户名和密码,凭申请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西藏建筑市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确认上报信息后,按照要求制作“区外施工企业备案材料”并装订成册,由企业委托代理人送至西藏自治区建设厅行政服务大厅当面审核,证件证照复核后,留存“区外施工企业备案材料”。
在此过程中,区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接工程业务的介绍信;由企业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区外建筑业企业进藏备案申请表》;驻藏办公场所使用或租赁凭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证书及驻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企业设立驻藏机构的决定以及派驻进藏人员的任命文件;企业驻藏人员的身份证件、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资格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等原件。
此外,区外施工企业驻藏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包括以下人员:有与企业主项资质等级一致的建造师5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各1人,且不得兼任;持有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材料员,以及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等数名。
至于企业入藏备案的时间,具体会因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备案审核部门的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时间。建议企业在准备备案资料时,尽可能做到完整、准确,以缩短备案时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