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写公司-2024
河北易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咨询:1、土地复垦方案2、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4、水土保持方案报告5、水土保持监测报告6、水土保持验收报告7、水资源论证8、节能评估报告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54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区本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对市、县级(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
理工作进行监查指导。
设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市本级及以上部门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对辖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及以上部门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协助
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和档案管理
工作,并将有关内容及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
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受水利厅委托,承担对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监管情况的督查指导,根据督查情况向水利厅提出督查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市、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机构,可依法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方案编报审批
第五条 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并在开工前报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水土保持方
案审批部门(以下统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依法审批。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项目应直
接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依据水利部相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凡征占地面积
在 5 公顷以上(含本数)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 5 万立方米以上(含本数)的生产建设项目,
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 0.5 公顷以上(含本数)5 公顷以下或者挖填
土石方总量在 1 千立方米以上(含本数)5 万立方米以下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
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 0.5 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 1 千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
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第六条 生产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
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有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资源环境、概预算或造价等技术人
员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