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办理年检
执行排放标准及限值
(简要说明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执行的排放标准,列出相应的排放限值。)
(一)废水
我司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工业废水和员工宿舍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的珠三角表1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见表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见表2。
表1 生产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 | 污染物 | 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1 | 总铬 | 0.5 |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
2 | 六价铬 | 0.1 | |
3 | 总镍 | ||
4 | 总铜 | 工业废水总排口 | |
5 | 总锌 | 1.0 | |
6 | pH | 6~9 | |
7 | CODCr | 80 | |
8 | 悬浮物 | 30 | |
9 | 氨氮 | 15 | |
10 | 总氮 | 20 | |
11 | 总磷 |
注:上表污染物种类应结合企业实际填写。
表2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生活污水排放口
500
BOD5
300
400
—
(二)废气
车间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具体限值见表3;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见表4。
表3 车间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氯化氢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铬酸雾
0.05
硫酸雾
氮氧化物
200
氟化物
7
三、监测指标及频次
(分别列出废水、废气监测指标及相应的监测频次。)
(一)废水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确定工业废水的监测指标及频次,见表5。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开展监测。
表5 工业废水监测指标及频次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 流量 | 自动监测 | ||||||||||
总铬、六价铬、总镍、 | 手工 1次/日 | |||||||||||
工业废水总排放口 | pH值、 | |||||||||||
流量、COD、总铜 | ||||||||||||
总磷、总锌 | 1次/日 | |||||||||||
总铝、氟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总氮、氨氮 | 1次/月 (二)废气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确定工艺废气和锅炉废气的监测指标及频次,分别见表6和表7。 表6 工艺废气监测指标及频次
核心提示:排污许可证年检,排污自行检测,企业检测报告 同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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