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港进口沥青报关是公司/进口沥青报关手续及注意事项
沥青是一种复杂的有机混合物,在常温下是黑色或黑褐色粘稠的液体、半固体或固体,具有良好的粘结性、塑性、不透水性及耐化学侵蚀性。在我国,沥青广泛应用于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领域。沥青根据不同的来源和加工方法,主要分类有煤焦沥青、石油沥青和天然沥青三种。
一、沥青进口清关所需单证:
1、箱单;
2、发票;
3、合同;
4、提单;
5、报关报检委托书;
6、国外做的检测报告。
二、沥青进口报关办理流程:
01整理货物所需单证
02国外发货
03货物到港、换提货单
04申报商检、商检查验
05报关、缴税、放行
06送货至客户指定仓库
三、沥青进口清关规范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税则归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沥青按照来源不同分别归入27.08、27.13、
27.14、27.15等税目下的不同税号。
煤焦沥青以及经吹气氧化稍加改性的煤焦沥青归入税号2708.1000项下;
石油沥青及经吹气稍加改性的石油沥青归入税号2713.2000项下;
天然沥青归入税号2714.9010项下;乳化沥青归入税号2714.9020项下;
以上述沥青为基本成分加工后的混合物(如沥青胶粘剂、稀释沥青、改性沥青等)则归入税号2715.0000项下。
(二)关税税率适用情况
不同税号项下的沥青产品适用从0%到8%不等的关税税率。同时在多个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沥青能享受优惠税率。
煤焦沥青最惠国税率为7%,原产自巴基斯坦的焦煤沥青享受中国一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税率5%,原产自韩国、马来西亚、泰国等则可享受0%的优惠税率。
石油沥青最惠国税率为8%,原产自我国进口石油沥青主要来源国韩国的石油沥青可享受中国一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税率5.3%,原产自马来西亚和泰国则可享受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0%。
天然沥青最惠国税率为8%,2019年暂定税率为4%,原产自韩国的天然沥青可享受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税率5.3%,原产自马来西亚、泰国等则可享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0%。
(三)规范申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19)》的规定,企业申报进口沥青应明确申报以下要素:
煤焦沥青:1.品名;2.外观;3.来源;4.签约日期;5.计价日期。
石油沥青:1.品名;2.针入度;3.用途;4.加工方法(是否煅烧);5.外观;6.品牌;7.包装规格;8.含蜡量;9.定价方式(公式定价、现货价);10.是否需要二次结算;11.签约日期;12.计价日期。
其中针入度、含蜡量等是影响石油沥青质量的主要指标,如企业进口商品除针入度、含蜡量外,还有其他影响价格的质量指标,也应该在备注栏等地方补充申报完整。
天然沥青:1.品名;2.用途;3.加工方法;4.外观;5.成分含量(沥青、水);6.定价方式(公式定价、现货价);7.是否需要二次结算;8.签约日期;9.计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