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排放标准:
1、传染病医院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1的规定
2、县级及县级以上或20张床位及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表2的规定。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的污水执行排放标准,排入终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禁止向GB38381、2类水域和3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5、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处理范围
牙科 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医院 乡镇医院整形医院社区医院 眼科
中医院 研究所美容医院宠物医院 妇幼医院眼科医院敬老院 实验室
社区门诊 齿科口腔医院牙科医院 社区卫生院小型卫生室 急救中心
乡镇卫生院 儿童医院肛肠科医院 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 病房卫生室
疗养院美容院 街道医院*医院 机关医院中心医院 美容医疗机构
手术室检验中心 研究所医疗门诊 附属医院门诊部 检验科工人医院
中心血站血液中心 结核病防治所 口腔牙科门诊 铁路医院地段医院
疾控中心儿童科医院 五官科医院 小区卫生院 微整形医院肿瘤医院
体检中心牙防医学医院 附属医院 综合医院 脑科医院口腔门诊医院
专科院综合医院社区医院 整形科 手术室 传染医院血管医院养老院
售后服务
1)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即调试合格后一年内,免费上门维修,协助优化工程运行。
2)在接到用户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售后服务人员赶到现场,及时解决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一年后,定期对工程进行回访,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实行终身维修,保修期后只收取成本费。
4)为加强与用户,及时反馈用户信息,及时为用户解决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问题。
5)提供各类环保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