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注册公司如果发生未能及时缴税或者漏缴等事项将会受到税务处罚,日本的税务处罚制度中较为复杂的便是附加税制度。根据日本的国税通则法,附加税包括延滞税、利息税和加算税。在此,小E将对延滞税、利息税和加算税进行一些简单的介绍。
日本公司的延滞税
延滞税是指在纳税期限前没有完成应缴税款的缴费所产生的处罚性质税费。在纳税期限之后对已申报的税种进行更正申报或重新申报,导致已缴税款少于应缴税款,也需缴纳此项延滞税。
延滞税的计算方法:延滞税按日计算应纳税款,在纳税期限到期后第二日开始的两个月内,延滞税税率适用“年利率7.3%”或“特别标准税率加1%”中的较低的税款方式开始缴纳。如果是期限到期的两个月后,延滞税应缴税款适用“年利率14.6”或“特别标准利率加7.3%”中的较低税款缴纳。
日本公司的利息税
由于审计未完成或缺乏现金流导致纳税期限前未能全额支付税款,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延迟申报纳税或延长提交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出现这种情况将向日本公司征收利息税。
利息税的计算方法:纳税期限的第二日开始到全额纳税完成的时间段,需按照“年利率7.3%”或“特别标准税率”中的较低税款缴纳,按每日计算的利息税的应纳税额。
加算税是对未能在纳税期限前申报或缴纳税款的处罚性质税费。是一种具有惩罚性质的税费。有四种类型的加算税:少申报加算税、不申报加算税、不纳税加算税和从重加算税,以下将对四种加算税分别介绍。
日本公司的加算税
少申报加算税:指在纳税期限前提交的纳税申报书上申报的税款小于实际应该缴纳的税款,在必须进行修改申报或进行更正的情况下需缴纳的税费。如果纳税公司从纳税期限等的次日起,到收到调查通知书或修正通知书等之前,主动提交修正申报表,则不需要为少缴的税款缴纳少申报加算税。
计算方法:未超过更正前应纳税额的部分按10%缴纳少申报加算税,更正前应纳税额的部分和50万日元相比,超过两者中数额大的部分按15%缴纳少申报加算税。
不申报加算税:不申报加算税是指如果在纳税期限前没有进行申报,则会被征收不申报加算税。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在50万日元以内的部分按15%缴纳不申报加算税,超过50万日元的部分按20%缴纳不申报加算税。如果在纳税期限之后、税务局指出之前主动申报,则减按5%缴纳不申报加算税。
不纳税加算税:不纳税加算税是在征收所得税时没有及时缴纳而实施的惩罚。
计算方法:按应纳税额的10%缴纳不纳税加算税。如果在收到税务局的通知前主动纳税,则不纳税加算税的税率降至5%。
从重加算税:从重加算税是在以上三种加算税的征收前提下,故意伪装或隐瞒事实从而未报税或少报税的情节,将代替以上三种加算税进行征收。
计算方法:少申报加算税的从重加算税为应纳税额的35%;不申报加算税的从重加算税为应纳税额的40%;不纳税加算税的从重加算税为应纳税额的35%。
以上就是日本公司没有及时纳税可能产生的处罚和附加税制度,按时纳税是每个公司引尽的义务,不按时纳税不仅会产生罚款还有可能对公司的信誉以及业务产生影响,所以一定要按时纳税(有些日本公司担心税务不明可以联系小E帮您解决噢),避免延期或是漏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