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北京办理:
动物医院、诊所
(1)执照
(2)动物诊疗许可证
(3)环评
(4)辐射安全员
2.兽药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许可证
4.兽用生物制剂经营许可证
5.准予办理的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动物诊疗场所条件
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不包括兼营区域)不小于60平米。
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使用面积(不包括兼营区域)不小于120平米。
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2.动物诊疗设施设备条件
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上述设备外,还应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
3.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条件
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4.管理制度条件
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