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的历史:
其历史渊源悠久。宗祠习惯上称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庙制度产生于周代。上古时代,祠祀为大,当时是有很严格的规制的:天子七庙、诸候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后来宋代朱熹提倡建立家族祠堂:每个家族建立一个奉祀高、曾、祖、祢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龛。初立祠堂时,还要从现田中每龛取二十分之一作为祭田。 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国城乡各个家族,祠堂是族权与神权交织的中心。
传统的作用:
1、祭祖:祠堂是用来供奉和祭祀祖先牌位、瞻仰祖先德能的地方。
2、正俗:是家族宗亲联系、汇聚、议事、定规、处理族里大事和“正本清源、认祖归宗”的活动地点。兼有办理婚、丧、寿、喜等大事时,便利用这些宽广的祠堂以作为活动之处。
3、教化:是族人进行礼制、礼法、礼教宣传教育的活动场所。有的宗祠附设学校,族人子弟就在这里上学。
4、权利:是宗族以族长为代表的至高权利机关和**的象征。族长由宗族推选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
5、法庭:是传统上的道德法庭,族长应有的行权**:是处理家庭内部事务、树优立榜、赏勤罚懒、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的地方。凡有违反族规,则在这里被教育和受到处罚,直至驱逐出本族。
这五项作用,其中祭祖与正俗过去现在都一样,只要不是搞封建迷信活动,是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的。至于教化、权利和法庭的作用,尤其是法庭的作用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只能在国家体制、法律、法规、规定和准许的范围之内,主要对团结、凝聚族人合力和约束族人不良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