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员
1.1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安装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安装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工艺、材料、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检验与试验、理化检验、起重、筑炉等过程的 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1) 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锅炉安装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和助理工程师职称;
2) 工艺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安装工艺工作经历和锅炉或者机械类相关专-业教育背景;
3) 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焊接工作经历和焊接或者焊接相关专-业(材料、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4)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备RTⅡ级或者UTⅡ级无损检测资格;
5) 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锅炉产品检验工作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6) 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和理工类专-业教育背景;
7) 材料与理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焊接与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1.2其他人员
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及相关作业人员应当满足表 B-6 的要求。
表 B-6 B级锅炉安装许可证其他人员数量
项 目 | 人数 | ||
技术人员 | 总数(人) | 5 | |
工程师(人) | 2 | ||
持证焊工 | 总数(人项) | 15 | |
氩弧焊(人) | 8 | ||
焊接合格项目的 试件位置代号 | 管材 2G、5G(人) | 4 | |
管材 6G(人) | 3 | ||
管板 6FG(人) | |||
电工(人) | |||
热处理工(人) | — | ||
起重工(人) | |||
持有锅炉作业人员证的调试人员(人) | |||
Ⅱ级无损 检测人员 | RT(人) | *2 | |
UT(人) | |||
MT 或 PT(人) | |||
注 B-7:
带 * 号者,外委的不要求;
技术人员数量,是指锅炉、热能、化工机械、暖通、焊接、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热工仪表、机械等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数量;
A 级锅炉安装单位的焊工中,配备 FeⅡ及以上类别材料(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 核细则》)试件合格项目的焊工人数比例不少于 50%。
2 工作场所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室、资料档案室和仓库。
3 设备设施
安装单位的安装设备及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应当满足表 B-7 的要求。
表 B-7 B级锅炉安装许可证设备及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安装设备及检测仪器与试验装置 | 设备台数 |
焊接设备 | 10台(其中氩弧焊机4台) |
焊条烘干设备 | 3 台 |
起重设备 | *1 台 |
液压试验泵 | 2 台 |
切割设备 | |
现场热处理设备 | — |
空气压缩机 | |
坡口加工设备 | |
射线检测仪器 | |
超声检测仪器 | |
磁粉检测仪器 | |
超声波测厚仪器 | 1 台 |
光谱分析仪器 | |
便携式硬度计 |
注 B-8:带 * 号者允许租赁。
4 工作外委
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允许外委,A级锅炉安装单位的光谱检验不允许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