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定义和概念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初始的含义是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作为重要之权利就是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随着时代的进步,著作权也不只局限于复制权了,著作权的种类也在逐渐增加。
著作权侵权构成条件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或者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这样先斩后奏而的行为也属于侵权吗?首先明确的一点是都没有经过作者的应允,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