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直播表演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ICP证公司出售 无运营直播文网文转让

   2024-03-05 360

公司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前,要明确本公司经营项目需要使用网文证中的那些类别。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分类别区分比较详细分别有:音乐娱乐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漫产品展览、比赛活动网络表演,还有一种游戏产品(部分区域已经不批此项目)。下面七天网络分别介绍这几项。

1.音乐娱乐产品

网络音乐娱乐是指网络音乐娱乐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网络音乐娱乐产品在线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服务。传播的音乐产品包括歌曲、乐曲以及以画面作为音乐产品辅助手段的MV等。 敲重点各位看官那小本本记着了:音乐都需要版权!

 

2.演出剧(节)目

网络演出剧(节)目是指将演出剧节目通过数字化录音、录像等表现形式,以信息网络为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的录音、录像作品,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艺术品

网络艺术品是指将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通过数字化图片或数字模型等表现形式,以互联网或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平台,以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的二维平面图形或三维数字模型作品。

 

4.动漫产品

网络动漫活动是指网络动漫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以及将动漫产品登载在信息网络上,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网络动漫产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不包括互联网上的动漫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

 

5.展览、比赛活动

展览、比赛活动是针对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艺术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而开展的在线活动。

 

6.网络表演

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是指通过用户收费、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向公众提供网络表演产品及服务的行为,现在主要是各大视频直播平台。

 

 

 

广州七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立于 2004 年,是提供互联网行业准入办理一条龙服务的专业服务商。
   公司由多位互联网专业人士及熟悉政策的法律人士共同发起并设立,旨在为互联网及相关行业企业准入提供解决方案及办理服务。服务品质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及好评, 为客户即时开展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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