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一、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首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本单位的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三、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逐项进行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四、申请甲种和乙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分别向省级发证机关和市级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安全评价报告;
(三)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申报材料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提交材料根据申请类别各有不同,具体说明详见下文。
申请单位还应上传承诺书。承诺书应由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换证单位承诺书中还应含台账表格,按危险化学品名注明三年经营量。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说明:A.经营场所应有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如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单位,应有下列文件之一: (1)消防监督检查意见书 (2)消防备案证明(3)评价机构出具评价合格结论并经区安监局人员现场确认符合。
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涉及相关产品);
5、安监部门的审核意见;
6、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7、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8、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责任事故保险。
9、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购销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看是否涉及易制毒易制爆有相应的增减)
如果是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安全评价报告。
二、危化证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凭核名通知书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等待审核,批准颁发
4、凭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领取营业执照
5、开设对公账户
6、税务局核税
办理时间周期1-2个月完成。
办理流程:
(一)首·次办理经营许可证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出具本单位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仓储保管员等)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5、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6、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安全评价报告书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经安评单位核实确认);10、企业经营和储存场所平面图;
11、县(市、区)安监局出具的初审意见和请示报告;
12、经营属于监控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经营许可证变更 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经济类型、单位负责人、经营地址(于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交: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版1份;
2、原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变更企业名称和变更企业类型的,须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变更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交变更后单位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5、变更经营地址的,须提交不存放危险化学品的承诺书、经营场所产权和租赁证明(复印件)。
(三)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 已取证经营单位涉及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经营、储存场所,扩大许可经营范围应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提交:
1、原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2、首·次办理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申报资料。
(四)到期换证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一式3份、电子版1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
5、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仓储保管员等)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6、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
7、安全评价报告;
8、属委托审查的单位还需要提供区、县(市)安监局审查合格并盖章的《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表》。
验收
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