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变更名称所需提供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更名后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七、投资者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1、审核名称(立即出结果)
2、办理外经贸局批文(一个半月)
3、提交资料(三个工作日)
4、领取执照(当天领取)
5、刻章(当天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