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备案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到商务局申请备案并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到所属区县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同时到所属区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当天领取;
3.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4.到省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并领取《自理报捡单位备案登记证书》;
5.向中国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取得入网许可,购IC卡、读卡器、操作系统,从而成为中国电子口岸正式会员;
6.到省级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帐户开立、出口核销备案。
二、进出口备案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备案登记表》(如是变更,则下载空白登记表在电脑上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自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流通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7、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源进出口资格证书(或备案登记表)。
8、如是变更,还需要提供变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