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标准适用范围
适用于个人轻型电动车辆,全部或部分由独立电源供电,配备或不配备自动平衡系统,但从无人值守站租用的车辆除外。
适用于配备或不配备自动平衡系统的轻型电动车辆,全部或部分由电池电压高达100Vdc的自给电源供电,配备或不配备集成电池充电器,输入电压高达240Vac,并规定了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标记和通知与个人轻型电动汽车有关的,以降低在预期使用期间(即按预期使用时和在制造商合理预见的误用条件下)对第三方和用户造成伤害的风险。
本文件不适用于:
-被视为玩具的车辆;
-没有带座椅的自动平衡系统的车辆;
-用于竞赛的车辆;
-电动辅助循环(EPAC);
-用于医疗护理的车辆和/或设备;
-速度超过25 km/h的电动车辆;
-额定电压大于100Vdc或240Vac的车辆;
-无车载驾驶人员的车辆。
EN17128的测试内容包含:
6. Electrical componets
7. Driving power management
8. Speed limitation
9.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10. Charging of batteries
11. Energy storage within the veh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