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手续及资料
先去主管税务局进行税务注销,税务注销完毕之后,前往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需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自然人股东签字,公司股东盖章);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依《公司法》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税务注销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但前提条件需要完成所有的纳税申报以及清税申报,才能办理税务注销,如有前期未申报或者有****需要到税务大厅处理完后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注销,税务注销完成后取得清税证明)清税证明如下图:
(7)、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注销完后收到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银行账户注销
工商注销完毕之后,凭借工商注销通知书前往开户行进行基本户、一般户以及其他账户的注销手续的办理。注销顺序,先注销一般户和其他账户,后注销基本户,需要准备资料:
(1)工商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要求填写销户申请书、以及银行柜面需要现场填列资料。交回购证卡、预留印鉴卡和剩余重要空白凭证。
(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后,系统会开始进行账户注销审批。
(3)申请人查阅银行系统登记审批过的账户注销信息,确认注销。
(4)一般3-5个工作日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