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办理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没有我么你可以代理注册)
2.设立旅行社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3.经营场所佐证材料(没有场地可以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料(身份信息及简历)
5.营业设施设备佐证材料(购买设备的资料)
6.经理、计调、导游人员资料说明(简历及身份信息)
7.出资人身份证(身份信息及简历)
8.告知承诺申请书(我们制作资料)
办理标准: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出资人或旅行社拥有产权,或者租用且租期从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旅行社注销备案 我要开办旅行社分社
旅行社分社注销备案 旅行社分社设立备案
旅行社分社变更备案 旅行社变更名称备案
旅行社变更经营场所备案 旅行社变更出资人备案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我要变更旅行社法定代表人
旅行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备案
组团社不得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并应当要求地接社不得引导或者组织旅游团成员参与前款活动。
第九条 组团社应当要求地接社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团队日程安排活动;未经双方旅行社及旅游团成员同意,不得变更日程。
第十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持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并根据其采取的旅游形式,办理团队旅游签注或者个人旅游签注。
第十一条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第十二条 赴台旅游团队应当凭《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队名单表》,从大陆对外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第十三条 旅游团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大陆的,组团社应当事先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者省级公安边防部门备案。
旅游团成员因紧急情况不能随团入境大陆或者不能按期返回大陆的,组团社应当及时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者省级公安边防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