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应对深圳税务处罚偷税漏税?

   2023-12-21 29

怎么应对深圳税务处罚偷税漏税?(四)调整第41项“丢失发票”和第42项“擅自损毁发票”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原《裁量基准》关于丢失、擅自损毁不同种类发票的裁量规定未能满足发票管理的现实需求,本次修订进一步细化丢失、擅自损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深圳通用定额发票等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发票种类覆盖面较以往更广,以此促进发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细化第43项“虚开发票”和第44项“非法****”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为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操作执行,细化“虚开(代开)发票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则,划分6档虚开(代开)发票金额,分别规定不同的处罚金额。

(六)细化第46项“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按涉案物品的具体数量对违法情节进行细化规定,将“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罚则,细分为两档处罚金额。怎么应对深圳税务处罚偷税漏税?

(七)增加第50项“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开具税收票证”和第51项“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开具税收票证”两项违反票证管理规定行为的裁量基准。

三、实施时间

《公告》自2020年10月15日起施行。鉴于《公告》更有利于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基本原则,对于《公告》施行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的税务行政违法行为,按《公告》规定执行。《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怎么应对深圳税务处罚偷税漏税?

核心提示:怎么应对深圳税务处罚偷税漏税?
 
标签: 商务服务,中介服务,其他中介服务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同类新闻
  • 联系人:马经理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31号汉国城市商业中心1008
  • 手机:13928413646
我们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