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多次发文进行简化。
的文件是税总发〔2019〕64号:7月1日起,进之之一步扩大了即办范围,简化了税务注销流程,减少了之之一些证件、资料的报送。
让我们首先回顾之一下本文档的要点:
1,未办理税务相关事项,主动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清关手续的,可以立即凭营业执照领取税务清算文件。
2.处理过税务相关事务但未收到或未交税款或罚款的企业。
只要携带所有文件,您都可以当场获得税收证明文件。
如果信息不完整,则需要先签署承诺书,然后才能获得税收证明文件。
3.如果您坚持终止破产程序的裁定,税务局还将当场签发清税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