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另外,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二、申请海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买卖的产品在危险化学品的目录中,就要办理危化证。企业在办理证书之前,需要弄清楚自身的经营方式。通常来讲有4种经营方式:
①专门进行仓储经营;
②带有储存设施经营
③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这里指的是贸易经营;
④不带储存设施,这指的是门店经营。
通常来讲,带有储存类的经营方式,国家对其管控很严,同时对场地的要求也很高。一般的中小企业根本达不到相关的标准,而大多数的中小企业也有自知之明,基本会办理不带仓储的危化证,这类证书的通过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