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转让一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
我们现在有一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转让
是非常干净的
人员的话是可以过渡的
实在没有人员的话
原先的人也可以留下来的
非常适合开展业务
有一家个人所,有一家合伙所
看您这边合伙人的情况了
80年代后,早出现了法律顾问处,那时不叫做律师事务所,基本上都是国办所。当时因为还没有学习法律的学生毕业,仅有极少的法律教育(78年才恢复正规的法律教育),所以那时律师和法官许多是从军人和公安人员等人员中选拔而来。当时主要的案件是民事诉讼(婚姻诉讼等)和刑事案件,也正是从那时开始,有了法律服务的概念。那时刑诉法以及律师的权利和现在相比也不太一样。1980年初,强调:律师队伍要扩大,不搞这个法制不行。这一指示为律师制度的恢复定下了总基调,明确了律师业发展的方向。同年8月,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1年3月,国家司法部作出《关于健全律师工作组织机构问题的批复》。全国各地据此建立起法律顾问处1465个,在各顾问处从业的律师工作人员总计约5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