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托在我国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2023-12-20 360

一、中国家族信托现状

2017年末,有近30家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存量规模合计超500亿元,存量产品数近3000单。其中,建信信托、中信信托、外贸信托等公司规模居前。家族信托业务正快速成长。不过总体来看,目前家族信托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纳入家族信托的资产类型以现金为主业,功能上以实现财富传承及增长为主。业务实操中面临客户认知、系统建设、盈利等痛点。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遵照我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总体经济发展战略,我国出现了一整代的富人阶层,在三十多后的,随着这一代高净值人士迈入老年,财富传承已经成为他们不得不面对的一项重要人生任务。我国有句古语:“富不过三代”,富人家的子女普遍因为缺乏勤勉精神而使家道中落,能够保持财富长效传承的家族在中国寥寥无几,这已经成为经过事实检验的普遍真理。但随着我国人民眼界逐渐开阔,我们发现西方国家有许多家族却似乎真正实现了财富的无限传承,他们的办法是运用名为“家族信托”这种金融工具。

家族信托作为一种经过理论和经验双重验证的并具有多重优势的财富传承工具而被我国信托公司逐步的开发了出来。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都仍处于初级阶段,但信托行业确信,家族信托的未来一定信托行业的下一个风口。

二、家族信托制度五大优势

家族信托之所以成为西方富人阶层财富传承的方式,主要是因为其相较传统的继承传承具备五大优势:

1、财富传承方式灵活、安全

家族财富在安排其家族财富的分配使用问题时,通常均会以正规用途为原则,防止其家庭成员对财富进行无度挥霍。但是,在家庭财富去世后,作为财富继承者的家族成员对其继承财富进行任意糜掷则似乎变得不可避免。但家族信托的出现却完美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委托人可以规定信托受益人提取信托收益的条件,只有在条件满足时才能支取信托收益,如上大学,结婚,生育甚至失业,破产均可作为条件。在信托设立后,受托人(信托管理人)将完全依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信托财产,处分信托收益,在有效保证信托受益人取得祖荫的同时维护信托财产不被滥用。

家族财富在安排家庭财富继承问题时,通常会担心家族财产是否会因未亡配偶再婚或家族成员的未亡配偶再婚而让非家庭成员获得。这个问题只需在设立家族信托时与受托人进行受益人资格的相关规定即可保证无论家庭成员再婚多少次,家族财产的受益人将只能是委托人的血亲,从而彻底防止了家族财产的流失。

2、信托财产独立不受追偿

家族财富及其家庭成员多为职业商人,每天都会接触大量的高风险商事工作,而在这些工作中一旦出现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则必将对家族财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如果设立家族信托管理家庭财富,则可以将信托财产和个人财产分离,因为依照法律的规定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受益人仅享有受益权,这也就使得无论委托人或受益人出现任何财产纠纷,债权人都无法通过法律判决或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信托财产,从根本上保证了家族财产不受损失。

3、合法

随着我国税法的不断完善,遗产税作为一项重要税种必将在不久的将来被国家推出并重点针对高净值家庭进行征收。家族财富们通常不会愿意将自己奋斗一生来之不易的家族财富中的一大部分交还政府,所以这就需要提前设计一种简单有效的合法途径。从西方各国的经验来看,大部分高净值家庭选择了设立信托计划,这种方式同样是利用了信托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特性:委托人去世后信托财产并不是其个人财产,不能被归类为遗产,自然也就不能作为计算遗产税的税基,不必缴纳遗产税;但受益人却仍然可以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取得收益。信托完美的财产隔离特性完美完成了合法的任务。


核心提示:一、中国家族信托现状2017年末,有近30家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存量规模合计超500亿元,存量产品数近3000单。其中,建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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