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内资个人,外资个人都可以成为合伙人,目前推荐投资合伙企业注册在青岛,可以做创投类,和单一基金核算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6)内资个人,外资个人都可以成为合伙人,目前推荐投资合伙企业注册在青岛,可以做创投类,和单一基金核算